該名楊姓男子多年前和家人吵架,離家不願和家人聯繫,期間家人102年6月至派出所報失蹤協尋,期望能盡快找到楊男。沒想到失聯6年多,楊男近日因身分證遺失,到戶政事務所要補辦身分證,電腦系統顯示其為失蹤協尋狀態中,楊男才知道自己被家人報失蹤,必須先行至派出所撤銷失蹤協尋,才能重新申辦身分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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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楊男重新和家人聯繫,昨日上午9點左右,在哥哥陪同下到廣興派出所撤銷失蹤協尋,員警協助辦理撤銷程序時,恰巧資深鄭姓員警結束巡邏勤務返回派出所,一見到楊男覺得眼熟,回想後認出楊男,就是勤區內在106年因偽造文書、毒品罪案未到案而遭發布通緝的通緝犯,並當場叫出楊男全名,楊男抬頭看著該名警察,還一臉疑惑「怎麼知道我名字」。

原來,楊男在102年離家後,一直隻身在外生活,而法院司法文書都是寄到家中,家人也無法聯絡上他,無法告知他要前往報到開庭,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在106年已經被發布通緝中,沒想到因為要重辦身分證,而讓通緝身分曝光遭到逮捕。

八德警方呼籲,如果有涉及刑事案件而必須上法院或地檢署開庭,要留下可以收到司法文書的地址,或是與家人保持聯繫,以免遭通緝而不自知。
桃園市一名楊姓男子6年前負氣離家,和家人完全斷了聯繫,家人擔心其安危而到派出所報失蹤協尋,而男子失聯期間曾涉案,卻因未開庭而成通緝犯,近日楊男因遺失身分證,必須先撤銷失蹤協尋才能重辦身分證,沒想到到派出所被勤區員警一眼認出,逮捕歸案。圖/警方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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